个人之间的居间协议有效吗
个人之间的居间协议是有效的,只须符合以下内容:
1.协议的签订需要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2.合同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负责。
3.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不可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4.协议还需符合法定的形式,如书面形式等,并满足其他法定生效条件。
因此,当个人之间签订的居间协议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时,该协议即为有效,双方应受协议条约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依据委托人的需要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2、居间合同有什么法律特点
居间合同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的法律特点:
1.居间服务性:
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居间人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委托人是不是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
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当事人,仅起牵线搭桥有哪些用途。
2.无介入权: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介入权,居间人仅负责传达双方意思,对合同没实质的介入权,也不承担因合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双务、有偿、诺成性:
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它也是有偿合同,委托人需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它还是诺成合同,即只须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约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不需要出货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有什么权利
找法网提醒你,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及其标准。假如国家有限制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可以超越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依据居间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而对于媒介居间,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成本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成本一般包含在报酬内,由居间人自行负担。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成本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成本有偿还请求权。
假如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益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办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便事前约定有成本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