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名字跟户主不是一个人
宅基地确权名字跟户主不是一个人时,可以分别进行确权登记。这意味着,尽管宅基地的户主与房子产权人可能不是同一人,但两者都可以各自进行相应的确权程序。
1.具体来讲,国土部门在重新审批宅基地时,会将宅基地档案登记的家庭与户口本上的家庭职员列为审批对象。
2.假如法律上视为一个家庭,那样房子一般被视为家庭共有财产,即使产权登记人与户主不同,也没有妨碍房子的确权登记。
因此,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名字与户主不同的状况并不影响确权登记的进行。
2、宅基地确权的条件和步骤
1.宅基地确权的条件主要包含: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规范;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因子女结婚等缘由确需分户且缺少宅基地、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宅基地、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等缘由需要搬迁等。
2.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则相对复杂,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拥有宅基地的土地用权人需要点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用权申报登记表》,并填写有关信息;
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并由调查组负责采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国土部门会对宅基地进行权属调查,包含实地调查、记录、界址确认等;
对符合登记需要的宗地进行通知,通知期满无异议的,进行审批;
依据审批结果进行登记注册,并颁发土地证。
宅基地用限制与申请规定
找法网提醒,在宅基地用方面,存在一些明确的限制和申请规定。
1.农村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假如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或可以解决分户需要、出卖或出租村内住房等情形,将不予批准用宅基地。
2.宅基地的申请也需要符合肯定的条件。除去上述提到的因子女结婚等缘由确需分户、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宅基地等情形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