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社会中,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是为了能够帮助改变城市困难居民的居住环境,是很好的一项民心工程。当地人民政府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是需要遵守国内法律法规的,是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大家都了解,在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时,人民政府是会与棚户区的居民签订协议。那样,假如人民政府违约如何解决呢?下面记者为大伙介绍有关常识。
假如在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时,人民政府对棚户区违法拆迁,被拆迁人可以到房子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对违法拆迁进行调查。当然,被拆迁人假如感觉我们的力量微不足道,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同样,在人民政府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时违约,被拆迁人也可以用相同的方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子拆迁部门会与被拆迁人依据法律规定,就拆迁补偿安置的一些事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旦签订,假如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面约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参考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另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子拆迁决定之前,需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被拆迁范围内房子进行调查。对于调查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对于调查结果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不需要给予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对于应该得到拆迁补偿的被拆迁人,假如没得到拆迁补偿,是可以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