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大家在借给其他人钱时,金额较大的不只会签订借款合同,还会签订担保合同,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除去用物做担保,还或许会让关系最好的朋友等提供担保。假如借款人到期后拒绝还款或者直接“人间蒸发”,那大家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第一,大家应该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实行仍不可以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须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债权人既能够需要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需要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论债权人是不是就债务人的财产实行强制实行。
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主要看在担保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若有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则保证方法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法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根据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依据保证方法的不同,债权人起诉的对象也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可以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
由于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实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假如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假如债务人仍不可以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
2、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
由于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只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
最后,在现实日常,大家应该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方法,假如债务人欠钱不还,或者债务人和保证人互相推脱责任,哪个也不想还款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保留、搜集借款证据,准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