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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和方法

www.czgsx.com 2024-06-30 行政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将来第一审判决宣告以首要条件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提起的,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侦查、预审、审察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需要,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职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察,并在7日内决定是不是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1、二款与本讲解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准时公告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并制作笔录。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公告其法定代理人。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依据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确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Tags: 行政与行诉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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