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关系好或是时间较紧,借款人没打借条,出借人也没约定利息,就这么把钱拿出去了。等到后面还钱的时候,由于借款人借的时间长而且借款数额较多,出借人完全损失了一笔利息。
其实,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根据普通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免费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其有做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所以,如果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约定利息的,就得根据免费借用的规则,在将来,借出去的一方是不可以就这理由需要他们支付利息的。
虽然说你这样的情况是没打借条,就是没凭证,但其本质是跟有借款合同一样,借钱时没打借条又没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需要支付利息的没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因此,刚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他们需要支付利息,不认可的可以不给,当然,假如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可以给。
另外,借钱的时候没打借条其实对出借人是非常不利的,即使两个人的关系再好,借钱时也必须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察借贷案件时,一定是会需要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就要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没证据的请求,最后就只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他们写出借条,如遇特殊状况,当场没办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当然了,在没打借条又没约定利息的,没打利息真的非常危险,更不要说要拿回利息了,假如他们真就否定借钱事实的话,而且借款本身不少,只有两个人之间的口头约定的,建议出借人最好就是找个专业的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