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一部分是男方的个人财产(首付款与已偿还贷款部分),但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则为夫妻一同财产。
现实日常这种状况不少。未婚夫妻可以通过办理结婚以前财产公证的方法,将这套房子约定为一同共有,或按出资比率约定为按份共有,即便以后他们反悔,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以公证书内容作为判决的依据。
实务中,若无协议约定,法院一般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即男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则由男方向女方进行补偿。
但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即便办理了结婚以前财产公证,待房子抵押解除后,还要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