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协会职能用途,迅速调解合同纠纷——首例交强险索赔投诉在协会解决
8月4日**博大传媒企业的顾客到协会投诉,称其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又在**公司购买了商业三责险、车损险和其他险种。出事故后,双方汽车都有损失,**公司赔付交强险损失889元。后来**公司又说依据保户提供的收据只有四百多元,让把多赔的钱退回**公司。顾客找**公司让赔偿三责险的损失,**公司说只能先由交强险赔付,在交强险限额不够赔付时,再由商业三责险赔付,保户的损失没超越交强险限额,**公司就不再赔付三责险损失了。顾客没弄了解,到协会说**公司不赔他们的三责险和车损险损失,保户说他们跑了多趟了,得不到解决,很生气,才到协会投诉。
协会在接到顾客的投诉后,很看重,第一把顾客的情绪稳定下来,表示尽快知道状况。当天下午就召集**公司、**公司职员到协会来,对两家企业的赔付状况进行了知道交流,弄清了事实,非常快解决了问题。**公司表示让顾客将索赔材料交到保险公司,尽快赔付车损险损失。协会指出**公司需要顾客退回赔款是不正确的,**公司也了解表示由于事故科处置事故时方便了手续,双方汽车都有责任,互相赔偿,所以只有四百多元的收据,赔889元是对的,不再让顾客退回赔款,使顾客很认可。
通过这件投诉案的调解,反映出几方面问题,一是保险公司理赔业务还不太熟知,回答问题有的随便,应该充分了解状况将来再回答顾客,如此就能降低投诉,防止投诉;二是顾客反映问题有些地方虚假。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加大学习,提升服务水平,更快更好地做好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