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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未入交强险赔偿责任怎么样承担

www.xnqdeu.com 2025-08-20 交通事故

用户未根据法律的规定交纳交强险,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等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根据损失先行赔偿,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赔付责任,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被告应当根据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率赔偿。

1、《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本条实行的是无过错赔付责任原则,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优先不按责任比率赔偿受害人。

2、被告未对肇事汽车交纳交强险,属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机动车辆需要交纳交强险。大家觉得该部分损失应当由未尽法定投保义务的他们承担,被告侵害了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法应得利益,构成侵权。根据侵权的构成要件剖析,被告存在违反法定投保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义务,而且对这种违反义务李某在主观上是存在过错的,从因果关系看,正是因为原告的未履行法定投保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义务,导致了交通事故损害发生后,不可以得到法定的在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无过错补偿,反过来看,根据法律规定投保了机动车辆责任强制险,徐某的上述保险赔偿损失便不会发生。

3、设立交强险的目的在于通过保险这种分散风险的方法使受害人可以得到准时、便捷的赔偿,而保险责任的成立需要以机动车辆投保为首要条件,且投保强制险又系机动车辆所有人的法概念务,没任何可选择性。机动车所有人应履行投保交强险的法概念务,以充分保护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这也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需要和目的。在本案例中,被告没履行法概念务,使得原告没办法获得保险企业的赔偿。因此,被告应当为其保险过错承担责任,弥补原告应当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即被告应当根据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率赔偿。

大家觉得,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依法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等于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再根据事故责任比率承担赔偿责任。如此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立法精神和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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