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打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方法致人重伤导致紧急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犯罪,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推行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不是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历程和一贯表现等状况,应当予以从宽处置。
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降低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降低基准刑的10%-50%;
拓展说明:
被告人推行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下列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一)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
(二)强奸、猥亵、虐待、丢弃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每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三)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更为适合的其他案件。
一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不是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由院长依据实质状况决定。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