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需要加盖公章吗
合同并不是需要加盖公章,在实践中,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单位的状况,一般会需要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
1.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合同需要加盖公章才能生效,合同的成立更多地依靠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有权在合同上签字的职员可以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特别授权的人,这类职员的签字同样可以证明合同的成立。
3.假如法律或行政法规对签字和盖章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有关规定,因此,虽然加盖公章是容易见到的做法,但并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肯定的有效条件,这类条件包含: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因此需要有订约当事人的存在。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约达成合意。这意味着双方对合同的标的、数目、水平、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址和方法等主要条约已经协商一致。
3.合同的成立应当拥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期望和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赞同要约的意思表示。这两个阶段一同构成了合同的成立过程。
3、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你,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法律拘束力,还需要拥有肯定的生效要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类要件包含: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合同生效的基础,只有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才能订立有效的合同。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意味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遭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法的影响,其意思表示是自愿和真实的。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别人的合法权益。
4.合同需要拥有法律所需要的形式。虽然民法典并未需要所有合同都需要使用书面形式,但对于某些特定种类的合同,法律可能规定需要使用书面形式或其他特定形式才能生效。
综上所述,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件。在实践中,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