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刊登的调查《经济适用房荒腔走板》在读者中引起了反响。同时,12345市长热线又向记者介绍了一份刚刚出炉的杭州房管局针对经济适用房出租状况所做的调查报告。报告从其次证实了记者的调查:经适房出租状况在杭州已相当常见。
同时,记者获悉,房管部门已对怎么办这一问题提出了有关建议。
出租经适房现象常见
杭州现在有几个已出货的大型经适房住宅小区,通过对物业的调查得知:东新园小区5200户中出租户将近20%;北景园小区6000多户中出租房将近8%;都市水乡6000户已出货的房子中有200户以上用于出租。而从杭州一大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获悉,公司挂牌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有1000套左右,约占公司有效出租房源的7.6%。这类数字表明,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现象在杭城已经比较常见。
这类被出租的经适房,状况很复杂。按年限分,有未满5年进行出租的,有已满5年上市年限进行出租的;按用作用与功效分,有出租作为住宅用的,有出租作为开办公司、办事处用的;按产权人职业分,有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教师、专业技术职员、医务职员、企事业单位职员、下岗工人等,其中公职职员、教师专项经济适用住房比率比较高。
立法需要火烧眉毛
在这份调查报告中,杭州房管局建议尽快颁布杭州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推行细节或打造退出机制。
现在,非常大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领取房子产权证已满5年,尽快颁布上市买卖推行细节,一方面有益于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通过补交有关税费的方法来获得完全产权,促进房子出租市场的有序进步;其次也可引导部分经济条件改变和收入提升的经济适用住房业主通过卖旧买新、以小换大的方法来改变居住条件,促进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的良性循环和活跃存量房市场。
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只有禁则没罚则,对经济适用住房出租行为查处和处罚却无相应的法律依据,使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查处与依法行政之间存在矛盾。该问题如不尽快给予解决,会引起群众对经济适用住房投诉处置的不满,也会致使违规出租、名为出借实为出租的行为没办法进行有效处罚,导致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牟利问题进一步蔓延,导致税收的流失。
违规出租应该揭秘
经济适用住房的出租,表面反映的是一种出租行为,但涉及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治安管理、工商管理、消防管理、税收管理等多个方面,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治理。
房管部门建议在各区出租房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安、工商、房管、税务、城管执法等部门能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的查处。同时,建议或有关状况在媒体、网络公布,向违规当事人的工作单位、纪委及监察部门、街道通报。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监察部门应当将它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比的要紧依据,形成健全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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