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觉得不具备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总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法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订立的技术合同只须有以上情形之一,就是无效合同。除去以上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外,依据技术合同的特征,法律还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别人技术成就的技术合同无效。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通过合同条约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限制另一方从其他途径吸收技术,或者妨碍另一方依据市场的需要,根据适当的方法充分推行专利和用非专利技术。侵害别人技术成就,是指侵害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推行权、技术秘密用权和出售权或者创造权、发现权与其他科技成就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