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年强拆在国内是非常常见的,由于国内开始对棚户区进行改造,而且需要对城市形象进行重新规划时,不少居民并不想配合政府拆迁办的工作。因此,有时候政府处于无奈,会对房子进行强拆,可是有些房子存在着不少手续问题,其中最为要紧的就是房屋的法律问题,那样房屋处于诉讼期内可以被强拆吗?不少人其实对这个问题都是不太知道的额,当大家碰到此类问题的饿时候行业难免会产生很多困惑,目前就来给大伙简单介绍一下。
其实是可以强拆的,依据国内的法律规定,假如在拆迁时,拆迁办或开发商给予了被拆迁人临时住所或转用房,那样可以对此正处于诉讼期的房屋进行拆除。还有一种状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成功,双方达成了肯定的金额补偿,并且通过搬迁和过渡的方法,让双方的协议达成一致。在被拆迁人批准将来,房子的主管部门即可向当地政府进行申报,当地政府裁决将来,即可对此拆迁活动进行批准。
当被拆迁人迟迟没办法做出决定,并且已经延误开发商的工期时,被拆迁人需要依法向开发商和拆迁办,补偿这段时期内的商业损失。假如双方提起诉讼,在法律裁决作出将来,被拆迁人应当立刻做出搬离此房子的决定。而且依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不可影响拆迁人的正常拆除工作,不然会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总是也是很人性的,而且为了保证城市的规划和城市改造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有人都需要要有肯定的法律精神。大家必须要掌握尊法使用方法,在房子实行拆迁的时候,大家需要要向开发商索要金额补偿或临时住所,如此才能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