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人在线咨询一个问题:我家的房屋被拆迁了,但并非正常的拆迁,而是被强制拆迁了,而且房屋被拆的时候都没给补偿款。就想询问一下,像这种先强拆后面补偿合法吗?我该如何解决?
第一大家要知道的是,涉事的房子在被强拆前的认定性质是什么。假如说在被强拆前,该房子被认定为违建,并且这个认定是合法且符合事实的,那样房子被强拆是没任何补偿的。
假如说房屋在强拆前即为合法房子,依据国内现有法律规定,合法房子是不允许被强拆的。除非是遇见的很特殊的状况,譬如说拆迁等,那样房子在被拆除前,应给与相应的补偿,才能依法拆除。
而假如房子不能不强拆的话,也是应拥有补偿决定,即拆迁双方与签订了补偿协议,但被拆迁方却不按规定搬迁;或者是拆迁方已经做了补偿决定,但被拆迁人即不搬迁,也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房子被强拆的话,拆迁款其实已经提前发放到了特定账户,只是由于特殊是什么原因,还不可以发放到被拆迁人手里,可以说这种的强拆后补偿的行为是合法的。
以上即为“先强拆后补偿合法吗”这个问题的大致的介绍,通过上述内容大伙应该可以得知,假如步骤是根据法定的来进行的,那样房子被强拆,等事情协商处置好之后在进行补偿的行为也是合法的。所以大伙在遇见拆迁的时候,不要意气用事,有哪些问题要尽快的协商好,假如实在协商不下来,就要尽快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