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风险可能致使公司债券违约
发生债券违约最直接,最容易见到是什么原因企业的经营出现了问题,如经营不善致使营利额下滑,甚至亏损,以至于没办法筹集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这种问题总是会在债券本息到期之前便会有所预兆,其本质是因为企业的偿债能力发生了根本性的问题。 当然不少状况下企业没办法偿还债务,并不是是完全因为经营是什么原因,而是因为短期的流动性问题,如资金周转出现了暂时的困难,可能是由于忽然产生了一比大额的支出,或者是应收账款没按时到帐。这种违约总是是暂时性的兑付问题,总是在短期内就能得到解决。 当然致使违约是什么原因除去内部缘由以外还有外部原因。有时两者相互交错,导致实质中很复杂的状况。譬如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银行的风险偏好降低,拒绝提供信贷甚至抽贷。投资者也会出于类似的避险情绪在市场上抛售企业的股票与债券,致使企业外部筹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从而引发事实上的违约。
2、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1.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好。
2.债券的利率不可以比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高。
3.近期三个会计年度达成的每年平均可分配收益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企业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公司近期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6.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完善,内部控制规范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没有重大缺点。
7.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企业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8.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请核准。
9.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低于近期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企业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企业的重大事情,但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需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要紧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要紧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