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居民的平时居住,健全小区事物管理,目前大部分物业都受了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较多的授权,如此在小区内的活动就愈加自由和便捷。有了较大的授权,有的物业看中外墙广告可观的利益,直接供应小区外墙的广告位。由于小区外墙是小区全体业主的要紧财产,假如任意由业主支配并供应广告位的话,那就会给小区业主带来很大的广告收益损失。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小区物业未获授权,无权擅自售卖小区外墙的广告位。小区外墙作为小区的一部分,应视为小区公共地区,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权处分或借助。但,物业假如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许可,就能售卖小区外墙广告位,但有关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对于物业供应小区外墙的广告牌从中获得的利益,物业公司可以用部分公共收益,由于物业公司收取公共收益、保持小区秩序时,付出了劳动,通常情况下,公共收益的25%归物业公司所有,75%归所有业主所有。部分物业公司由于亏损,用公共收益修理小区道路、路灯等,可视为和业主推荐了公共收益。
另外,物业公司不公布公共地区广告收益已是常见现象,实践中,业主可以通过三种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尽快召开始营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公共地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决定该部分收益的具体作用与功效。
2、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的行为进行处罚、纠正。
3、联合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开共有部分的用法和收益状况,或者请求对公共地区的收益进行分配。
物业公司供应小区外墙的广告位,没将广告收益明细的,业主们找上法院的话其实可以采集较多的证据证明,如果是对于起诉有困难的,建议可以直接找个专业的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