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小区的安保工作,小区的保安是很重要的,但有的保安不负责任,随意放陌生人进行小区,如此的结果就可能出现发生被盗。因为是由于保安的问题才发生被盗问题,于是业主理所当然地就感觉保安需要对被盗负责。
让保安承担业主被盗的责任,最后就是让物业对其负责,但在此状况下,物业是不是需要担责,应结合具体状况而定,实践中的做法如下:
1、物业管理合同有有关约定的时候
在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小区不允许陌生人进出或来访需登记的,那样当物业保安允许陌生人随便进出小区,就是没尽到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若小区被盗,那样物业公司是需要承担肯定责任的。
2、物业管理合同没有关约定的时候
在一些物业管理合同种无约定或业委会并没禁止陌生人进出小区的,那样物业保安允许陌生人随便进出小区时,做好了其它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的同时,物业可无需承担责任。除非业主有证据资料显示,被盗与物业安保失职存在因果关系,物业才需要担责。
所以说,对于保安随便放陌生人进出,业主家里遭到盗贼,虽然看上去全归物业的责任,但实质并不是这样。因此,业主们需要认清一些想当然的误区,就是主观归责于物业公司,不当行使抗辩权。
讲开来就是说,在实质案件中,部分业主总是不知道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范围,在遇见房子漏水、财物被盗、邻居违章建设等侵权行为时将侵权责任盲目归责于物业公司并拒绝交纳物业费。事实上,这部分受侵权的业主一方面没理性剖析损害发生是什么原因,也不区别开发商、物业公司与其他业主等可能的侵权行为推行主体,主观地觉得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所有些责任;其次又采取了不正当的维权方法,试图通过拒交物业费来弥补我们的损失。
当然,假如有证据证明小区保安由于随意让陌生人进出,致使小区业主被盗,那就能直接找物业需要赔偿,如果是不赔,但损失较大的,建议可与时找个律师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