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男女开销很难控制,有时会由于钱不够用而进行借款,有时候总是是男方一方去借款,而女方不了解,假如说男方无力承担债务,那样女方是不是应该承担,关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哪个来承担的问题重点在于判断钱用哪去了,是不是是一同债务。
关于未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哪个来承担的问题,主如果认定怎么样是一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是什么原因:
1、因一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一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一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一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说白了就是假如同居双方中一块借钱用于一块生活支出,或者生产投入,譬如借钱给房租,购置家具,购买运营汽车等,这类债务即便不是双方一块借款也是由双方一同承担的。假如可以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那样就不需要承担起债务。
日常不少如此的例子,譬如,王某和李某均在二龙山农场场部居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王某向邻居赵某借款3万元,称用于承包土地,并出具了欠条。3月王某离家出走,到今天下落不明。2014年年底,赵某向李某索要欠款。李某觉得,其与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不过同居关系,王某在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李某没偿还义务,李某也不了解王某向赵某借钱的事实。
上述的例子是是同居期间一同债务,李某是有责任承担的,类似如此的例子还有不少,无论是什么样的例子基于同居期间而产生的债务,需要先分清一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一同债务应该由同居双方一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则应该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假如涉及大额债务,建议各方当事人最好可以找个同居债务专业的律师下,必要时通过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