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法律效力不同。产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规范是一种行政管理规范。产品房预售合同经过登记备案仅表明该交易行为已纳入行政监管,在没其他法定事由的状况下,该合同的效力优于出卖人一房多卖时时间顺序在后的产品房预售合同,但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前,产品房预售合同没物权效力。没物权效力就意味着无论合同履行情况怎么样,出卖人,也就是开发商仍然是标的物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人。
而预告登记则是不动产登记规范。《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交易房子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以后达成物权,根据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赞同,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依此规定,经预告登记的不动产交易合同买受人的债权已经添附了预期物权,债权人可以享有产权已过户后的部分权利,包含可以对抗前手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司法机关也不可以将已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当作出卖方的财产施以强制实行。
②登记程序不同。《城市房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产品房预售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这样来看,产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监管职权,房产经营企业满足预售条件、履行报备义务、同意资格审察的一项行政管理行为。预告登记则是双方达成合意方能申请,也可以不申请预告登记。
③适用范围不同。备案登记其登记的标的仅限于产品房预售合同,产品房的现房交易、二手房交易、旧房交易合同都被排除在备案登记的范围以外。
预告登记适用于所有不动产买卖,不只包含产品房交易和私房买卖,还包含国有土地用权的有偿出售、房产开发项目的整体受让等。
④启动主体不同。备案登记的启动主体是房产开发商,而预告登记的启动主体则是签订了物权协议的当事人。
⑤登记机关不同。备案登记的登记机关为建设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而预告登记的登记机关则是房子的登记机构。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