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济南1月14日讯,现在各财产保险公司正在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展开热烈讨论。因为该条例事关各保险公司和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各方对此表示充分关注。专家觉得,商业第三者保险仍有市场。
人保、**洋保险、**财产等公司有关汽车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条例草案明确的非常重要的内容主要包含:司机无责任时,人身损害要依法赔偿,保险公司要理赔;导致的财产损失司机和保险公司不赔偿。强制保险在国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救助基金只用于先行垫付交通事故中致使人身伤亡的三种情形的丧葬成本、抢救成本;不投保强制责任险将被扣留汽车并罚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
条例颁布后,商业第三者保险仍有市场。据专家介绍,强制保险只不过在国内实行的统一的责任限额,具体标准由保监会每年确定。但有一点可以一定,强制保险赔偿的数额远远满足不了实质需要,由于强制保险的原则是低保费广覆盖,预计保额可能在5万元左右。实行强制保险后,假如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这一额度根本满足不了实质需要。
以往数据显示,从去年下半年保险企业的第三者人身伤害赔付大幅度上升。从去年8月起,我省取消了农业户口,以往第三者险范围内的农村人口死亡一人只赔偿四五万元,目前和城市人口一样,每死亡一人要赔偿十五六万元。这就是说广大用户假如只投保了强制保险,假设其额度只有5万元的话,剩下的钱只能由用户自己承担。由此,专家觉得,广大用户为了转移风险相当一部分会在强制保险的基础上再选择自愿的商业性第三者保险。
汽车保险的整体费会上升。专家剖析觉得,强制保险的保费收入和赔偿都有专门的账户,保监部门会进行监督,本着不赔不赚的原则确定保险费率。保险公司经营的价值空间限制在商业保险的范围,但现在汽车保险的整体经营仍然处在亏损状况,在实行第三者强制保险后,司机无责任时,人身损害要依法赔偿,保险公司要理赔,虽然导致的财产损失司机和保险公司不赔偿,但保险公司经营重压不会减轻。因此,专家觉得,用户实质支出的保费将由这两块组成,预计整体保险费支出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