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提起侵权之诉外,合同之诉也可以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诉因范围。理由如下:
(1)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并不是指只有合同的当事人才能起诉合同相他们。最典型的如债的保全规范中的撤销权、代位权,显然撤销权人或者代位权人都不是合同当事人,但他们依旧有权起诉合同相他们。
(2)在股东代表诉讼规范中,股东虽然是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仍归是公司,事实上是代表公司在提起诉讼,并未使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发生任何改变,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仍是公司和合同相他们,所以并未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
(3)股东代表诉讼规范的立法本意并非去处置合同或者侵权,而是为知道决在公司怠于或不可以行使诉权保护自己利益的状况下,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表公司倡导权利的一种规范设计,其诉讼利益及法律成效归是公司,因此,只须是公司可以提起的诉讼,在公司怠于或不可以行使诉权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状况下,企业的股东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4)假如股东代表诉讼的诉因范围不包含合同之诉,因为合同之诉遭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样在公司基于关联买卖或者其他缘由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向合同相他们倡导权利的状况下,势必会损害到公司利益,从而间接损害到企业的股东利益与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