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建子公司有什么要求
公司创建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子企业的股东数目应在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需要一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用权等。
3.股东一同拟定公司章程:子公司需要有一份由股东一同拟定的公司章程,以规定企业的组织与行为。
4.有公司名字和住所:子公司需要有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字和住所,并且组织机构包含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5.其他法律需要:子公司应依法设立,并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便合法运营。
2、设立子公司程序
找法网提醒,设立子企业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核名:向工商局提交“企业名字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筹备的公司名字,由工商局检索是不是有重名,假如没重名,即可用该名字并核发“企业名字预先核准公告书”。
2.租房:租用一间办公室并签订租房合同,同时获得房地产证的复印件。之后需要到税务局购买印花税,贴在租房合同上。
3.撰写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和公司实质状况撰写公司章程。
4.刻章:到刻章的地方刻制法人私章。
5.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6.开立公司验资户:带上公司章程、核名公告、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等材料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股东按出资额向公司账户存入相应的钱。
7.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缴款单、询征函、公司章程、核名公告、租房合同、房地产证复印件等材料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