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规定有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没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防止别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别人或为别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别人事务或为别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
1、有为别人管理或服务的事实;
2、基于防止别人受损的目的;
3、没办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
4、行为不为法律所禁止。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防止别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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