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返聘退休职员存在最大的风险是发生工伤时,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退休职员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不可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但发买卖外,即便是劳务关系,雇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款规定的劳动者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缘由遭到人身伤害的,可以需要用人单位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成本。双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法解决。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导致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实践中,返聘退休职员因工作缘由遭到人身伤害,某些区域的或许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如《广东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三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 前款规定的劳动者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缘由遭到人身伤害的,可以需要用人单位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成本。双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法解决”。
如企业确实需要聘用退休职员的,应注意以下方面:
(1)签署劳务协议时,可以对医疗、身体伤害、报酬、工作内容、劳保待遇、劳务协议终止条件等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从防范企业用工风险的角度来讲,企业肯定需要给退休职员购买商业保险。因为退休职员年龄偏高,在实质工作中发买卖外的概率更高。由于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买卖外,单位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尽可能降低聘用此类职员;即便聘用,建议为其购买商业保险,以减低企业用工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