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能否双重质押如何规定
股权双重质押的问题,事实上涉及的是股权能否重复质押的议题。
1.依据国内的现行法律,股权的重复质押并没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这意味着在法律上股权是可以进行多次质押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则存在特定的限制。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赞同,其股东不能将已经出质的股权进行第三质押或出售,并且也不能降低相应的出资额。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特殊监管。
2.在股权质押的过程中,一个要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依据这一条约,当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能出售,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赞同的除外。
若出质人出售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进行提存。
2、股权赠与能否撤销
股权赠与作为一种权利出售行为,其撤销问题遭到《民法典》的规范。
1.股权作为登记生效的权利,其出售需要完成有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
在股权赠与的状况下,假如受赠人未能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中进行记载,且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那样股权的出售并未实质完成。
赠与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列举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几种情形,包含:
受赠人紧急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这类情形为赠与人提供了合法的撤销权。但应该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股权能否免费出售
股权的免费出售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这一行为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和程序。
1.免费出售股权需要缴纳有关的税费,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2.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出售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出售股权时,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赞同。
若其他股东不认可出售,他们应当购买该出售的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赞同出售。
3.在实践中,有限责任企业的股权免费出售多发生在公司内部。
股权对外免费出售成功的状况相对较少,由于这比较容易遭到内部股东的阻挠和干涉。
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一般具备优先购买权。假如未经内部股东赞同而对外免费出售股权,该行为非常或许会被内部其他股东申请撤销。
因此,在进行股权免费出售时,需要充分考虑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股权继承是不是也需满足特定条件?法律小助手找法网持续为你提供法律资讯,更多精彩内容等你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