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包含的方法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包含的方法有劳务、信用、自然人名字、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1.股东出资方法虽然灵活多样,但明确排除去某些形式。具体来讲,股东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名字、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这类方法因为其性质上的不确定性或很难估价,因此不被法律允许作为出资方法。
2、公司法规定什么出资方法
《公司法》关于出资方法的规定,体现了立法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特征。具体来讲,出资方法主要包含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两大类。
1.非货币出资又包含实物、常识产权、土地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出售的非货币财产。这类出资方法的选择,旨在确保公司资本的稳定性和可评估性,从而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2.具体来讲,货币出资是设立公司所必需的,用于支付公司成立和运营初期的开支。实物出资则包含机器设施、材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这类实物资产可以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非法的股东出资方法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在明确了合法的出资方法后,大家还需要知道什么出资方法是非法的。依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的股东出资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名字等没办法用货币估价或很难出售的财产作价出资;
2.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这或许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方法。
这类非法的出资方法不只可能致使公司注册资本的虚增或不足,还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需要予以严格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