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责任认定,加上被保险人投保的范围,无特别状况下一般由保险公司负担赔偿。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例外,譬如事故责任人没驾照的,那样这个是个人缘由,应该认定为个人故意,那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规定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质赔付保险金;
3、仅限于以下的法定的三种情形:
(1)驾驶员还没有获得驾驶资格或者未获得相应驾驶资格的,譬如还在参加驾照资格考试;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质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所以,根据保险追偿的条件,事故责任人没驾照的,并且事后也提供不出驾照的,那样保险公司现行负担的成本,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倡导追偿。
不过,有的事故责任人在无证驾驶的状况下导致损失,这点虽然包含还没有获得驾驶资格或者未获得相应驾驶资格,但也包含已经获得驾驶资格,只不过无证上路的。说到根本,就是事故责任人可以提供驾照,而不是没驾照。而有的保险公司对出现该种状况的,也积极倡导追偿权,被保险人发现有利益损失的,可以积极倡导赔偿。
实践中,在有的责任并不明显的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会产生理赔的纠纷,尤其是被保险人的驾照资格问题,一旦自己没搞了解中间的关系,那样就极易遭受损失。不过,出现较大的损失的,最好是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