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者破坏婚姻,能否起诉
若在婚姻中出现第三方缘由致使的破裂现象,且该第三方的破坏行为涉嫌触犯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等状况下,这种已经被受害人充分学会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由受害者自己提起诉讼。
在法律概念上,存在合法的配偶关系,却在知道他们已有另一半的状况下依旧选择与其缔结婚姻或同居生活,这便构成了重婚罪;
同时,明知他们为现役军人配偶的状况还依然与其维持同居或结婚伴侣关系,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含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置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第三者破坏其他人婚姻如何判
依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指出,若第三者的行为直接引发了他(她)人婚姻关系的解体,即被视为涉及到与别人同居之紧急情节,此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之诉求。在具体判案过程中,法官将全方位考量案件的各项细节原因,如过错方所承担的责任比率、其行为带来的具体影响等等,均经过严谨无误之后才进行公正而法律的裁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若在婚姻中出现第三方缘由致使的破裂现象,且该第三方的破坏行为涉嫌触犯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等状况下,这种已经被受害人充分学会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由受害者自己提起诉讼。
在法律概念上,存在合法的配偶关系,却在知道他们已有另一半的状况下依旧选择与其缔结婚姻或同居生活,这便构成了重婚罪;
同时,明知他们为现役军人配偶的状况还依然与其维持同居或结婚伴侣关系,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