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处置的等价赔偿原则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导致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1恢复原状。对财物损毁程度较轻,原物的主要部分没损失,基本功能没遭到大的影响,经过修理或者配换零件修复后,在用功能上,形态上和价值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和出入。
2折价赔偿。交通事故中损毁的汽车、物品、设施等,不可以通过修复而恢复远原状的,或者虽然能修复,但修复成本高于或者接近原物的实用价值,双方当事人赞同不修复的,应当折成肯定数额的人民币进行赔偿。
3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类型、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交通肇事处置的等价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