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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赔偿对象、赔偿限额及赔偿项目?

www.htich.com 2025-08-14 交通事故

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职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每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被保险人在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医疗成本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成本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成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生活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成本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成本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适当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引使用方法条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Tags: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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