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家需要弄了解互联网订单中每个不一样的主体及互联网订单中涉及到的多项合同关系。《电商法》《互联网买卖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有什么区别。平台经营者为买卖双方或多方提供互联网经营场合、买卖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比如大家常见的“淘宝”“京东”“滴滴”等平台的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为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商经营者,如“淘宝”中各企业。
具体到代驾的场景下,大家容易见到的操作步骤是买家通过某出行微信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代驾司机通过出行微信小程序同意订单进而前往提供代驾服务,表面看,甲出行平台的经营者为甲平台方,但甲出行程序中涵盖了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出行和运输服务。代驾是其中一个模块,其经营者为该模块实质运营方某科技公司。某科技公司作为平台方与服务提供方即某人力公司签订了《代驾服务协议》,由某人力公司提供代驾司机,故而某科技公司为代驾服务的实质平台经营者,某人力公司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经营者。而该份《代驾服务协议》对内约定了因服务方代驾服务职员缘由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事宜。另,某人力公司提供代驾服务,招募代驾司机、培训、管理,向服务同意方开具劳务发票,收取劳务费,并进入其在第三方开立的支付账户,向代驾司机结算劳务费,向税务局依法纳税,故而某人力公司与代驾司机之间形成了劳务雇佣关系。再者,买家下单购买代驾服务内容,与某人力公司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