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职员怎么样安置职位
国有企业改制时,对于职员的职位安置,改制企业需依法与职员进行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妥善安置职员到新职位或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讲:
1.职员身份置换是一个容易见到做法,即通过给予肯定的经济补偿,将原有些“铁饭碗”转变为劳动合同制,以此打破职工对企业的过度依靠,并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
这一过程中,改制企业需拟定详细的职工安置策略,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确保策略公开透明,内容包含劳动合同的变更、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
2.对于买断工龄这一做法,现已明确违反《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改制企业不能借改制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相反,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法定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支付方法多样,包含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不一样的支付方法各有利弊,选择时需考虑职工意愿、企业财务情况、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原因。
4.对于拖欠、欠交费用的支付,改制企业需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
同时,需一次性付清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薪资、筹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
2、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的具体状况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你,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身份置换涉及多种状况,包含:
1.与企业维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依据自己改制的实质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与企业维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外借到其它单位工作的职工,与与企业维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已签订专项待岗协议的职工,企业同样有权依据自己改制的实质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符合国家内部退岗(养)条件的职工,可以退出工作职位休养,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改制企业需依据所有实行内退职工所享受的内退待遇,提取至退休年龄前的退岗生活费及应由改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成本,在改制企业的净资产中提留,专款专用。
4.对于停薪留职、离岗挂编的职工,企业在推行改制时,应公告其限时返回单位,协商处置劳动关系。
协商一致的,可比照企业其他职工处置其劳动关系;
协商不同的,可由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5.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正在治疗的职工,与工伤职工,企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保障其医疗期待遇或工伤保险待遇,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国有企业改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讲:
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2.对于薪资高于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3.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该注意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与月薪资的具体含义。
工作年限的计算需分段进行,劳动合同法推行以前和未来的规定有所不同。
月薪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包含计时薪资、计件薪资与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4.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则根据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