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酌定不起诉,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依据起诉实惠主义对自己拥有些诉权的抛弃而决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需要同时拥有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在中国范围外犯罪,根据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为犯罪筹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暂停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预防犯罪结果发生,没导致损害的
在一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用途的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但应该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需要在犯罪情节轻微的首要条件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方法、风险后果、悔罪表现与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觉得不起诉比起诉更为有利时,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以上常识就是记者对“什么是酌定不起诉,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假如你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忙,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