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离别的原则授与企业营运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获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与其营运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国内现有些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
广义上的国有独资企业包含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结构有很多独特之处。由于国有独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是全体人民,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即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推行监督。但不能干涉企业经营权;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后,企业经理职员便拥有了国有资产的占有、用和依法处分国有资产等营运管理权,从而达成了所有权与营运管理权的离别。这样有的类似公司制企业,但事实并不是如此简单。第一,虽然企业所有者只有一个-全体人民,非常像个人独资企业,然而它却是虚置的,在无人格化的出资者形成前,它的所有权只能是名存实亡;第二,即便有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然而因为它既非所有者,也没剩余索取权,因此,缺少根本的利益机制驱动,并且它还不干涉企业营运管理权的行使,由此产生的结果只能是监督的低效和有限性,促进其营运管理者有足够的胆量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尤其是在所有权与营运管理权完全离别的状况下。由此,大家不难看出,国有独资企业中出现内部人控制是有足够根源的。
所以,大家从一般意义上讲,当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目的差异,因为内部人与外部人在买卖信息上的不对称,也因为企业合约既不可能预料到所有些状况,也不可能规定各种状况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部人控制不止是理论演绎上的潜在可能,日常已是不可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