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实行不力投诉到什么部门
当法院实行不力,可以到法院投诉,并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实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为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实行,规范人民检察院民事实行法律监督活动,国家拟定了有关法律法规。
1.对民事实行活动的监督案件,一般由实行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管辖。
2.若上级人民检察院觉得确有必要的,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实行监督案件。
3.而下级人民检察院对有管辖权的民事实行监督案件,觉得需要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也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因此,针对法院实行不力的状况,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投诉,并视状况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2、投诉法院实行不力的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投诉法院实行不力的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筹备监督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觉得人民法院的民事实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时,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2.提交监督申请:将筹备好的监督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提交至实行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若材料不齐备,人民检察院将需要申请人限时补齐。
3.人民检察院受理与调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监督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受理和调查。人民检察院可以调阅人民法院的实行卷宗,向当事人或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状况,甚至向人民法院书面知道有关状况。
4.提出监督建议:经过调查核实后,人民检察院将依据事实、法律和监督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实行监督检察建议。
5.人民法院回复与处置: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审察处置状况以回复建议函的形式回复人民检察院,并附有关法律文书。
3、法院实行不力投诉后续处置
对于法院实行不力的投诉,后续处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人民法院的审察与处置: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将依法进行审察,并依据审察结果作出相应处置。
若觉得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正确,人民法院将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准时纠正实行不力的行为。
2.人民检察院的跟进监督:若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逾期未回复或者处置结果不当,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职权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觉得应当跟进监督的,将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其依法处置。
3.当事人的救济渠道: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处置结果仍不认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针对法院实行不力的状况,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检察院投诉等合法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