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债务转移后能否向原债务人要钱
债权债务转移后,一般不可以向原债务人要钱。
1.假如债务是全部出售给第三人的,应当获得债权人的赞同,且一旦出售成功,债权人则只可以向新的债务人追讨,而不可以向原债务人追讨。
这是由于债务出售的本质是债务人将它债务责任转移给第三人,从而免除我们的债务责任,债务出售的其从债务也一并出售。
2.《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赞同。”
因此,在债务已经成功出售给第三人的状况下,债权人向原债务人追讨是没法律依据的。
2、债务出售未经保证人赞同行吗
债务出售未经保证人赞同,保证人可能不再对出售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赞同,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赞同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假如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但未经保证人书面赞同,那样保证人对这部分债务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假如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那样这种约定或许会改变这一规则。但总的来讲,未经保证人赞同的债务出售,或许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影响。
3、债权人死亡其妻能否讨债
法律快车提醒你,债权人死亡后,其老婆有权向债务人讨债。
1.假如该笔债务是夫妻一同财产,那样老婆作为一同所有人,当然有权讨要。
2.即便该笔债务不是夫妻一同财产,老婆作为老公的法定继承人,也有权继承老公的遗产,而这笔债务,作为老公遗产的一部分,在老婆继承后,她也有权向债务人讨要。
3.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老婆有权继承老公的遗产,并据此向债务人倡导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