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协议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拿证
办理离婚协议,从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需要历程肯定的时间才能最后拿到离婚证,具体如下:
1.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是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假如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在这个阶段是没办法领取离婚证的。
2.只有当这30天冷静期满,即从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适才需要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3.这一步骤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来实行的,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离婚冷静期后怎么样领取离婚证
找法网提醒,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如仍决定离婚,需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
1.这一过程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进行的,双方需携带有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等,并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需要进行申请。
2.在申请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察,确认双方是不是满足离婚条件,包含是不是自愿离婚、是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等。
3.假如所有符合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将发给双方离婚证,标志着婚姻的正式解除。
没离婚证是不是算正式离婚
没离婚证,是不算正式离婚的。
1.协议离婚需要完成一系列的程序,包含申请离婚、初审、离婚冷静期、审察和登记发证等。只有在所有程序都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发给离婚证,此时才算正式离婚。
2.假如双方只不过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未完成后续的登记发证程序,那样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需要耐心等待并积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需要,以确保最后可以顺利拿到离婚证,达成婚姻的正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