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拘留一般是关在哪
司法拘留一般是在推行拘留手段的当地公安拘留所进行关押。也就是说,司法拘留遵循“在哪儿捉到人就在哪儿拘留”的原则,目前明确禁止将被拘留人异地拘留。
在实行司法拘留时,有关实行职员会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明确告知其被拘留是什么原因和期限。同时,被拘留人会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进行看管,以确保拘留手段的有效实行。
2、司法拘留的羁押地址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依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司法拘留的羁押地址有着明确的规定。
1.在实行司法拘留时,第一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建议,并报请本法院院长审察批准。
2.会制作《拘留决定书》,交由司法警察实行。在实行过程中,被拘留人会被交至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3.假如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实行。在拘留期间,假如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了错误,人民法院还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3、司法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司法拘留与刑事拘留是两种不一样的强制手段,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手段,旨在预防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手段,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紧急行为而采取。
2.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用的;而司法拘留则是分别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使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而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则愈加广泛,包含所有在诉讼过程中推行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无论是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还是案外人。
4.有权使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实行;而司法拘留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而司法拘留只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