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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那种情况下可以解散?

www.xftgo.com 2025-04-24 债权债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缘由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缘由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逾期不可以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准时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置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投资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债权人导致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

Tags: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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