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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履行的债务的保证期间怎么样起算

www.lcyfsc.com 2025-04-18 债权债务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确定的,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有效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长期限。

网友咨询:

分期履行的债务的保证期间怎么样起算?

律师解答:

分期债务,是当事人约定把一个债务分成若干期、若干批分次清偿,比如分期付款交易的付款义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约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时届满之日起计算。分期履行债务时,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律师补充: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中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暂停、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约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时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Tags: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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