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结婚以前房地产离婚如何分
结婚以前拥有些房地产,从法律角度来讲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它是不会被纳入分割范围的。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把结婚以前的房地产当作夫妻一同财产,或者在结婚以后对这房地产进行了像大规模修缮之类的添附行为,并且这类行为让房地产的价值提高了,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对增值的部分进行适当的分割。
倘若这房地产是在结婚以后由夫妻双方一块还贷款的,到了离婚的时候,对于结婚以后一块还的贷款与由于一块还贷款而相应增加的价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需要得到补偿的。
具体该补偿多少,可以由夫妻双方一块商量决定。
如果商量不拢,那就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断定具体的补偿数额。
总的来讲,结婚以前的房地产一般是归个人所有些,但在离婚时如何处置,得依据具体的状况全方位地进行判断,不可以以偏概全。
2、夫妻结婚以前债务离结婚以后如何承担
夫妻结婚以前债务原则上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一方在结结婚以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倡导权利,离婚时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不过存在特殊状况,若债权人能证明该结婚以前债务是用于结婚以后夫妻一同生活,譬如一方结婚以前贷款购置房地产,结婚以后夫妻一同居住用,这样的情况下,债务或许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离婚时需双方一同承担,一同承担的方法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判决。总之,重点在于判断债务是不是用于结婚以后一同生活。
3、夫妻结婚以前债务离婚时怎么样承担
夫妻结婚以前债务原则上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一方在结结婚以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不作为夫妻一同债务处置。
但存在特殊状况,假如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所负,那样该结婚以前债务或许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时需由夫妻双方一同承担,一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些,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总之,重点在于判断结婚以前债务是不是满足转化为夫妻一同债务的条件。
当探讨夫妻结婚以前房地产离婚如何分这一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要素。譬如,若结婚以前房地产在结婚以后有增值部分,该怎么样界定归属,是完全归结婚以前购房者,还是要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若一方在结婚以后对结婚以前房地产有过出资装修等行为,离婚时这部分投入又该怎么样处置。这类复杂状况在实质操作中容易引发很多争议。如果你正面临这类棘手问题,对夫妻结婚以前房地产离婚分割的有关细节还有疑惑,不要再纠结,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