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湖北未返京职员将发生活费】3月11日,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定滞留湖北未返京职员劳动关系有关手段的公告》,北京用人单位需逐一联系滞留湖北未返京职员,滞留湖北职员可以通过灵活办公方法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用带薪年休假的,与因实行工作任务出差滞留在湖北的,用人单位应在滞留期间支付其正常薪资。对其他很难提供正常劳动的滞留湖北职员,自2020年3月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支付高于本市基本生活费二倍(1540*2=3080元/月)标准。对于滞留湖北职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应当顺延至滞留湖北职员根据有关规定允许返京后,由双方协商处置。
网友热评:
1.北京房东看到这个新闻立马给我发来一条信息,问我能不能把拖欠的房租补上。
2.期望大家的家乡也快点抄一波作业,来一些补贴,毕竟大家无业职员目前不了解如何存活呀,哪儿缺搬砖的?
3.这次疫情一定会带来损失,国家也提出了相应的补贴策略,疫情的本钱还要全社会一块咬紧牙关扛过去,大伙都要加油。
4.此生最失败的一次辞职,要交房租还没有收入,主如果毕业证行李都在北京。
5.政策是真的好,但目前对于规模小的公司都一直未复工,感觉不辞退职员都是好的了。
今日学法:
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 很多网络公司都是选择让职员在家办公一段时间,薪资照常发放,对于不可以线上办公的公司,只能选择延长假期。一些职员在之前拿的是几万的薪资,目前直接变成了薪资的零头,那样疫情期间北京最低生活标准依据是什么?
早在去年5月14日,北京人力社保局下发《关于调整北京2019年最低薪资标准的政策解析》,7月1日起,北京最低薪资标准由每小时高于12.18元、每月高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高于12.64元、每月高于2200元,明确最低薪资标准包含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薪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项目不作为最低薪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北京薪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缘由导致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可以参考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根据双方新约定的规范支付薪资,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薪资标准;用人单位没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根据高于本市最低薪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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