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钱罪怎么样成立刑事案件
洗钱罪,即是指对已经明确知道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与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为了掩盖或隐瞒这类收益及资产的原始来源和真实属性,而采取提供资金账户、帮助财产管理结构转化为现金或金融证券,帮助资金以转账或其他结算方法进行转移,与帮助资金向境外流动等一系列行为。
在洗钱罪构成刑事案件的状况下,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行为人需要在主观上明确了解这类收益和资产是上述特定犯罪的所得;
第二,行为人需要实质推行了法律规定的洗钱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推行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法转移资金的;
(四)外贸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2、洗钱罪怎么样认定犯罪主体?
洗钱罪的犯罪主体较为广泛,包含自然人和单位。
对于自然人,一般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一般为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等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有密切关系的人,如亲属、朋友等,他们帮助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单位则需要是依法设立、有肯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以推行洗钱为其业务或主要活动之一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3、洗钱罪怎么样防止成为刑事案件
洗钱罪是紧急的刑事犯罪,要防止成为刑事案件,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可能与洗钱有关的活动,如帮助别人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等。第二,对于涉及大额资金买卖的行为要维持警惕,确保买卖来源合法,防止为不明资金提供“洗白”渠道。再者,若发现可能涉及洗钱的可疑状况,应准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配合调查,这能够帮助防止自己陷入洗钱案件。总之,维持守法意识,离得远远的非法金融活动,是防止成为洗钱刑事案件当事人的重点。假如对具体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洗钱罪涉及隐瞒毒品、黑社会、恐怖、走私、贪污、金融违规及诈骗所得,通过账户提供、财产转换、资金转移或出境,掩饰资产来源。构成犯罪需明知资产非法,且推行洗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