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偷窃罪的行为是什么
符合以下犯罪条件之一的均可被视为构成偷窃罪:
1、涉嫌盗取公私财产价值达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者;
2、过去两年内有过至少三次以上类似偷窃行为记录者;
3、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供别人居家生活且与外面环境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偷窃活动者;
4、在公共场所或公众交通运输工具上,趁别人不备之际偷窃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者;
5、其他符合偷窃罪概念的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窃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一条
偷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参考当地区经济进步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当地区实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区域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偷窃,偷窃地址没办法查证的,偷窃数额是不是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偷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根据偷窃罪处置的,依据情节轻重量刑。
2、构成偷窃罪拘留多少时间
根据国内刑法典规定,偷窃罪的处罚标准一般为拘留3日,但假如情节紧急或状况特殊者,可适合延长至拘留5日。
具体说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实行拘留行动时,假如发现被拘留人有需要逮捕的犯罪行为证据,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察和批准逮捕。
然而,针对那些具备流窜犯行、累次作案、团体作案等恶劣罪行嫌疑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察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至拘留后第4日至第7日。
人民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是不是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那样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该遭疑职员,并在得知消息后将实行状况准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涉及到需要进一步侦查的案件,且拥有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推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行政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觉得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察批准。
在特殊状况下,提请审察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察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公告后立即释放,并且将实行状况准时公告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构成偷窃罪要判刑吗
偷窃罪乃是一种性质紧急的刑事犯罪,一旦被断定为偷窃罪,便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即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为了确定某人是不是确实构成偷窃罪,需要从犯罪的主客观两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剖析。犯罪人需要在主观心理层面存在非法占有些意图,并且在客观行为上推行了偷窃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同时,还需符合特定的条件如涉案财物达到肯定数额,或者存在多次偷窃等状况。在对罪犯进行刑罚裁量之际,司法机关将全方位权衡偷窃的金额、作案手法、累犯情节与是不是积极退赃赔偿等多重原因。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较大或存在多次偷窃的状况,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紧急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紧急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构成偷窃罪的条件包含:盗取价值一千至三千元以上财物;两年内三次以上偷窃记录;擅自闯入住所偷窃;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偷窃贵重物品;与其他符合偷窃罪概念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