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拉拢、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在国内,拐卖妇女儿童罪遭到法律的严格制裁,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
1、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律规定
国内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紧急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最重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别人迫使其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办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紧急后果的;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拐卖妇女案件适使用方法律的有关问题的讲解,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定性和打击提供了具体规定。
2、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依据国内刑法和有关司法讲解,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紧急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特别紧急情节: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判决时,法院会依据犯罪事实、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原因,综合评判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3、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有关案例
近年来,国内法院审理了很多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比如,2009年,湖南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块拐卖妇女案,被告人王世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此类案例表明国内法院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态度。
4、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预防和打击
为了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国内政府采取了以下手段:
1、加大立法,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罪行和量刑标准。
2、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组织专门的打击行动,严惩犯罪分子。
3、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4、加大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5、关爱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康复援助。
5、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社会干扰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不只对被害人及其家庭导致紧急伤害,而且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恶劣影响。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能够帮助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种紧急侵犯人权的行为。国内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类犯罪一直维持严惩的态度,努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同打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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