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侵占罪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包含什么
在认定是不是构成财产侵占罪之际,需要满足以下三项具体需要:
第一,行为人需拥有非法占有所属别人之财物的主观意图,即,行为人应明确知道自己并不拥有合法占据该财物的法律依据,但仍试图将别人财物据为己有;
第二,行为人须实质推行了侵占别人财物的行为,这其中涵盖了在对别人财物进行保管、持有或管理等过程中,未经授权而擅自将财物占为己有些情形;
最后,所侵占的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量,方可被视为符合犯罪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在认定财产侵占罪时,需满足:1、侵犯别人财产所有权;2、将代为保管、遗忘或埋藏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3、主观上故意为之,并具备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以上三项需要,则构成财产侵占罪。
2、财产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占罪之构成要点如下:
第一是客体要件,本罪侵扰的最重要利益是个人所有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是客观要件,此罪在实质操作时表现为,身为代为保管之人,擅自将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与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态度坚决地拒绝归还。
再者是主体要件,本罪的推行主体是广泛的,只须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并且拥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皆可以成为此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需要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需要明确了解自己正在非法占有别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
侵犯占有罪,简单来讲就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以非法侵吞、霸占代为保管的别人财产;
遗忘物;
或者是埋藏物为主的犯罪,其涉案金额一般较大,但行为人对此拒不同意,也没办法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3、财产侵占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关于财产侵占罪的诉讼时效问题,其所受制约的主要原因是所可能被判处的相应刑罚期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事例,其诉讼时效设定为五年;若事例涉及到法定最高刑至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状况,则诉讼时效应延长至十年;而当法定最高刑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诉讼时效将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事例,其诉讼时效则设定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觉得有必要对该类事例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况,则应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认定财产侵占罪时,需满足:1、侵犯别人财产所有权;2、将代为保管、遗忘或埋藏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3、主观上故意为之,并具备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以上三项需要,则构成财产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