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条件下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系据以毫无顾忌地进行挑衅及随便施予暴力于别人并且不断骚扰他者或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物,甚至在公共场合煽动人群哄闹喧嚣,紧急扰乱社会治安和公众秩序为特点的犯罪行为。析其构成要点,一般需拥有以下条件:
1.无端殴击别人且情节恶劣者,如多次毫无缘由地对别人推行暴力,导致一人以上遭受轻伤害或两人以上遭到轻微伤害等状况。
2.追逐、阻挠、谩骂、恐吓别人并致使情节恶劣者,比如多次推行上述行为并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干扰。
3.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且情节紧急者,比如强行索取公私财物价值超越一千元人民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超越两千元人民币。
4.在公共场合煽动人群哄闹喧嚣,从而致使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指挑衅、暴力、骚扰、破坏财物、公共场合哄闹等行为,扰乱治安和秩序。其要点包含:无端殴打且情节恶劣、追逐阻挠恐吓情节恶劣、强行索取或损毁财物情节紧急、公共场合哄闹致秩序混乱。
2、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过失决水罪?
在成立过失决水罪的首要条件中,需满足如下四个条件:
第一,犯罪构成的个体需要为一般公众人物;
第二,其行为的主观动机应当是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
再者,此罪名所侵犯的客体乃是社会公共秩序,具体包含无数无辜民众的生命与身体健康,与要紧的国有和私人财产的安全等多重面向;
最后,对客观要点的考察也必不可少,即行为人须在有过失心理状况下推行了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因此致使了极其紧急的后果产生。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与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办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哪些条件下追诉期限不可以上诉
追诉期限,这一术语主如果指司法机构对于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有效期间。在此期间之内,司法部门有权依法行使其追诉职责。然而,应该注意的是,有几种特定状况下的追诉期限是没办法进行上诉的。第一,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正式启动了对某起犯罪事件的立案调查工作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后,若该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程序,那样他/她将不会遭到追诉期限的任何限制。第二,假如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未能根据法定程序对此进行立案处置,同样也将不遭到追诉期限的限制。综上所述,能否对追诉期限提起上诉,这取决于具体事例的复杂程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需要。
寻衅滋事罪指挑衅、暴力、骚扰、破坏财物、公共场合哄闹等行为,扰乱治安和秩序。其要点包含:无端殴打且情节恶劣、追逐阻挠恐吓情节恶劣、强行索取或损毁财物情节紧急、公共场合哄闹致秩序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