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种情况才是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乃是通过以营利为意图,为别人在特定地址进行赌博行为提供场合,设定特殊赌博规则和方法,供给各类赌具与筹码及资金等各种必要物品,从而对此类赌博活动给予组织和统筹的社会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明确界定,对于非法开设赌场的行为,若情节紧急者,将会遭到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戒,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经济制裁;
而若状况并不是这样紧急,则或许会遭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经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2、那种情况才会办理取保候审
在以下状况中,当事人拥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第一是可能遭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事指控;
第二是可能涉及到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推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接着是自己健康情况不佳,生活很难自理者,与孕妇或哺乳期内的母婴,他们假如被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构成风险;
最后是在羁押期于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最后处置,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