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众斗殴未导致伤害会不会判刑
即便在没导致职员受伤的状况下参与聚众斗殴,也大概被断定刑事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涉案职员是不是推行了聚众斗殴的具体行为。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实质案件中,对于主导这场斗殴活动并发挥重点组织、策划、指挥用途的犯罪分子,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
而在聚众斗殴事件中表现出色、地位特殊的其他积极参与者,将被视为与最重要分子同等的害处程度,同样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所谓“最重要分子”,即是在聚众斗殴活动中担任引导性角色,负责安排和指挥整个行动的核心人物;
同理,“积极参与者”则是在斗殴活动中的要紧节点上起到重点用途的犯罪分子,他们除去最重要分子以外,占据着比较显著的地位。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最重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最重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干扰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合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紧急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根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聚众斗殴未遂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关于聚众斗殴案件,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并没有未遂状况,只须当双方真的投入到斗殴行动中去时,犯罪过程便算作是完整完成了。因此,本文将明确指出,无论是哪方先开始推行斗殴行为,都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达成,而在此之前的所有行为,都可以被视为是筹备阶段的行为。对于那些参与聚众斗殴活动的最重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与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最重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最重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干扰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合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紧急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根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与海量群体斗殴活动,即使没导致别人身体上的伤害,亦大概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对于斗殴事件中的主导者,比如那些组织、策划或者指挥等要紧环节的个人,其所能面临的最严厉的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不论其在社会中的地位高低,只须他们积极响应并在斗殴过程中发挥了重点性有哪些用途,便应当与其领导者追求相同程度的刑事惩罚。领导层主要负责引导和指挥整个活动进程,而积极参与者总是在实质行动中担任着举足轻重的角色。